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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5-08-14   浏览次数: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和学院各类科研基地、平台等工作。

    二、负责我院科学研究、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

    三、负责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申报、评选工作。

    四、组织科研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争取经费、科技攻关等工作。

    五、督促和检查科研秘书做好科研方面事务性和日常性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科研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七、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九、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全院教职工大会汇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地 址:中国·延安·延大新校区

    邮 编:716000

    电 话:0911-265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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