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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大学学科教学(历史)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人:张磊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

    延安大学学科教学历史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45109

    一、专业领域简介

    学科教学(历史)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一个分支学科。我校该学科领域拥有一批专业素质较高的双导师团队,现有校内导师1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6人;校外兼职实践导师16人,其中市教研员1人,特级教师1人,教师队伍结构合理。该学位点于201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系统指导研究生学习、研究历史课程与教学相关理论,掌握系统的教育学基础理论和历史课程与教学的专门知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构建人格塑造、知识获取、能力提升和素质养成的四位一体目标体系,注重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学术素质、实际能力的培养。坚持将延安精神融入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用科学理论武装学生头脑,使学生具备以下五方面的素质: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了解历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正常学习年限为4年,包括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2学年。

    五、学分要求


      六、课程设置与培养环节

      坚持以培养研究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加强协同育人,坚持学以致用,突出知识运用力、实践创新力和职业发展力的培养。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和体美劳教育。开设课程1学分为18学时。

    学科教学(历史)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备注:专业选修课必须每个模块至少选修2学分。

    七、必修环节

    教育实践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践,开展历史课程的教学设计、教育调查、案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一)中学历史教学实践案例研究:研究自身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研究报告;学分2学期3-6

    (二)中学历史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完成至少6个详细的教育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学分2学期3-6

    (三)中学历史教学专题研究:针对本学科、本岗位三年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学分2学期3-6

    )班级与课堂管理研究:对班级与历史课堂的组织管理实践进行研究,撰写相关的教学管理案例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学分:2,学期:3-6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环节

    1.中期考核

    年制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综合评定意见。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研究生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开题报告及申请答辩

    硕师计划的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选题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及方法、论文撰写计划、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文章结构、参考文献等部分。

    开题答辩学院成立3–5人的开题报告答辩小组,邀请校内外专家(必须有1名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参加开题答辩,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开题答辩以研究生汇报、专家组提问的方式进行。

    答辩结论开题答辩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不予通过三种情况。结论为通过的研究生,准予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研究生在2个月内修改。修改完成后,向专家组提交修改报告,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准予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仍未通过的,须延期学习并随下一级研究生重新开题。

    开题答辩一经通过,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题目。确需更换的,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换题目的理由和研究的可行性,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院研究审核。申请通过后,仍需安排开题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因更换题目而写作时间达不到一年的,作延期毕业处理,延期时间至少半年。

    开题答辩通过后至少一年,研究生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写作时间(含论文答辩)

    安排在第58学期,应不少于1年。

    2学位论文要求

    可采用多种形式,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行动研究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课程开发方案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评阅的基本要求参见《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安排在第7学期末。导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性、创新性、完整性、应用性、逻辑结构、写作规范、时间进度等)进行检查。导师应及时发现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和建议。

    4学位论文答辩

    安排在第8学期。研究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中期考核合格,通过论文预答辩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论文提交: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中原创性做出承诺,学位论文提交前须经导师审阅导师同意并审批签字后方可提交。

    预答辩:对导师审阅并签字确认提交的论文,学院成立3–5人的预答辩委员会进行论文预答辩。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对预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回答,并对论文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行论文正式答辩。不通过者,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论文检测: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答辩前须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的运用,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论文评阅:检测及预答辩通过的论文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呈送2名专家进行评阅(部分学位论文实行匿名评审),论文评阅人均应具有高级职称。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评阅不通过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论文答辩:综合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评阅及论文修改完善等情况,经研究生申请,导师同意,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学院成立5–7人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学历史教师。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答辩不通过的,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学位授予

    硕士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关规定,以及《延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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