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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张磊     发布时间:2021-06-0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本科教育改革,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建立基于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以下简称“认证标准”)和《延安大学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校行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才培养目标是专业建设的灵魂和核心,是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依据,统领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是从宏观层面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情况的评判,包括合理性评价与达成情况评价。

    三、人才培养目标评价遵循“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

    四、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其他专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责任主体与实施对象

    一、责任主体

    历史文化学院是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责任主体。学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和专任教师等组成,其中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教办、学工办配合开展评价工作。

    二、实施对象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采取多方合议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校内外管理专家、基础教育领域专家、同行专家,专业骨干教师、在籍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毕业生,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达成情况评价的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合对象参与评议。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为历史学师范专业认证制定,主要用于历史学师范专业认证过程中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估及达成度评价。

    第三章  评价依据与评价周期

    一、评价依据

    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国标》,“认证标准”,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需求等。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依据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关注培养目标对校内外相关利益方需求的满足,评价依据包括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学校发展对人才培养定位的需求、应届生的毕业出口能力和职业期待、当前执行的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社会经济和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需求、校友主流职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等多个要素。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依据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应从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两方面进行主要评价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的职业发展状况。

    1.校内评价

    校内评价主要考察学生能力的达成情况,评价依据可以包括:

    1针对在生的课程及其它各教学环节的指标点达成评估、毕业设计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综合评估、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等,以评价课程目标的实现及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2针对应届生的就业率、应届毕业生调查等评价学生毕业及就业情况是否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

    2.校外评价

    校外评价是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的核心环节,通过调查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的专业和职业成就,以评价与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否吻合。评价依据可以包括:

    1毕业生专业和职业成就调查反馈

    2用人单位对本专业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反馈

    3社会第三方对本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评价反馈。

    二、评价周期

    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每两年评价一次。

    第四章  评价方法与评价步骤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坚持内部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综合应用直接和间接评价、定性与定量评价等多样化的评价方式及策略。常用的评价方法包括个别访谈法、集体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和专家评议法等。评价前需对评价方法进行选择和优化,合理性评价和达成情况评价分别至少选择两种评价方法同时进行评价。专业需通过持续优化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应制订定期开展本科教学质量检查与校内外利益相关方反馈的制度,保证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

    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由专业负责人牵头、专业教师参与座谈研讨,听取并记录教师对培养目标及课程体系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收集应届、往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对学教育及人才培养的反馈意见,分析内外部需求与当前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提出修订意见报学院,由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学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然后通过单位走访、问卷调查或电话咨询等方式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送行业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修改流程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行业专家评审意见表-样表见附件1

    二、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毕业、就业情况分析

    根据学生的毕业去向,统计继续深造和工作人数的比例之和。根据工作学生的去向,统计不同就业单位归属性质的比例,分析形成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期许评价。

    (二)应届毕业生访

    通过召集应届毕业生座谈,及时掌握本专业学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分析形成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期许评价。访谈是指通过面对面口头交谈或通过电话、QQ、微信语音或视频交谈等方式直接向访谈对象了解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或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集体访谈法是指通过面对面集体座谈或者通过腾讯会议、ZOOM、钉钉等网络会议等方式直接向访谈对象了解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的评价方法。

    具体操作步骤:

    1.据评价依据设计访谈议题。访谈议题一般由专业负责人设计,教学副院长审核。访谈议题要紧紧围绕专业设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评价依据相吻合而设计,突出重点,聚焦问题。议题要覆盖评价依据中的所有内容,要有区分度,内容不重复、不交叉。

    2.基于访谈议题选择有代表性的访谈对象。访谈议题要与访谈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领域切身利益等问题密切相关。访谈毕业生还要考虑其工作年限的长短。访谈前,工作人员要主动与访谈对象联系沟通,明确好访谈内容、方式、时间和地点等;要提前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评价的有关资料发放给访谈对象,让访谈对象做好做足接受访谈的准备工作。个别访谈一般每个议题至少选择5个以上有代表性的访谈对象。集体访谈一般10人左右规模;可以开展多次集体访谈,以便掌握更为详细的信息。

    3.实施访谈。工作人员应掌握一定的访谈技巧。访谈氛围要轻松,双方交流要平等。要以倾听为主,把大部分时间留给访谈对象,以获得足够的信息量。要根据访谈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和初步结论,及时调整访谈角度和内容,既能获取完整信息,又能把问题谈准、谈透。

    4.整理、归纳和分析。工作人员要及时对访谈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和汇总,剔除明显不合理或关联度不高的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对汇总信息进行纵横比对和综合分析,形成有效衔接、相互支撑的信息链条,得出整体性的判断和明确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撰写访谈调查分析报告。调查分析报告应紧扣评价主题,简单明了。同时,整理好访谈记录、集体评议记录等材料并归档保存。

    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问卷调查

    1.往届毕业生卷调查

    毕业生进入工作以后,其在工作中的能力和表现最能反映出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效果,因此往届毕业生参与本专业建设的讨论更具有现实意义。学院通过定期发放相关调查问卷或举行座谈会、校友返校等形式,听取往届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信息反馈中,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就本专业的教学及管理、专业发展等问题进行全面的评价。调查样表见附件2、附件3通过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形成记录和分析报告,并据此改进工作。数据可以采用数值显示、图表呈现等多种方式表达,参考样式见附件4

    2.用人单位问卷调查

    在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学校和学院重视社会对毕业生的评价以及对学校办学质量的认同度,尤其注重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和实际工作能力学院建立用人单位意见反馈机制,通过用人单位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途径征集社会评价意见,了解毕业生的工作状况以及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情况。

    3.具体操作步骤:

    1根据评价依据设计访谈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由专业负责人设计,教学副院长审核。问题设计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评价依据相吻合而设计,突出重点。问题要覆盖评价依据所有内容,内容不重复、不交叉。调查问卷要根据不同调查对象分别设计,问卷问题要与调查对象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领域切身利益等问题密切相关。问卷设计可以是定量、定性或其他组合方式,可以是纸质问卷,也可以利用问卷星等工具设计成电子问卷。调查样表见附件1、附件2

    2根据不同调查问卷选择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如调查的问题涉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是否符合“认证标准”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对此,校内管理专家、同行专家校外基础教育领域专家、同行专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如调查的问题涉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需求等,则选择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及指导教师专业毕业后5年左右毕业生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如调查的问题涉及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职业发展状况是否与专业设立的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等,则可选择专业骨干教师、专业毕业后5年左右毕业生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实习基地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作为调查对象。

    3调查实施。调查前,工作人员要主动与调查对象联系,让调查对象知晓调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邮箱等方式将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实施工作可以由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社会专门机构实施,问卷调查要确保样本数量合理。

    4整理、统计和分析。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在深入分析统计结果的基础上,得出初步调查结论。评价工作小组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初步调查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整体性判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撰写问卷调查分析报告。调查分析报告应紧扣评价主题,简单明了。同时,整理好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记录、集体评议记录等材料归档保存。

    4.聘请第三方调查

    聘请第三方开展相关调查,可以获得较为客观的反馈,如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的报告,通过其对本专业毕业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认可度,作为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专家评议法

    专家评议法是指以函评或会评方式邀请校内外同一专业领域内专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教学管理专家等通过审读和分析相关材料,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或达成情况做出整体判断的评价方法。具体操作步骤:

    1.准备好供专家审读的有关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或达成情况评价的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社会需求调研工作方案和分析报告,人才培养目标论证材料,毕业生跟踪调研报告,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阐述材料,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调研报告,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需求调研报告等材料。

    2.组织评议。如采用函评的方式,则要及时将材料寄送至专家手中,并与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回复专家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补充需要的材料。如采取会议的方式,要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担任评议组组长,由组长组织评议。会议评议前,专业负责人要向专家组详细报告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和达成的有关情况,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函评一般邀请7位专家左右,会评一般由5位左右专家组成专家组。

    3.整理专家会议评议结论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整理好会议记录、评审结论等材料并归档保存。

    第五章  评价结果及应用

    一、评价结果

    学院评价工作小组要对通过多种评价方法获得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学校要求形成“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报告(见附件),包括专业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对象、评价结果及分析、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分析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评价实施方案、相关纪录、数据和结果使用情况)要完整、可追踪,由学院存档,保存6年。

    二、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全体教师和相关部门反馈,用于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等方面的工作,作为专业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组织实施

    一、具体实施

    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实行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简称“校评建办”)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的运行方式。学院依据本办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和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

    二、审核机制建设

    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实施方案须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执行。评价分析报告经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校评建办备案。

    三、持续改进

    学院在人才培养目标评价实施过程中,结合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创新性的评价机制和模式,规范和优化评价工作流程,不断完善面向产出的评价改进机制。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行业专家评意见表

    学院名称:                                                                

    培养方案版本: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培养目标

    专业领域和职业特征的描述是否准确、具体

     

    人才定位的描述是否符合学校定位

     

    是否符合社会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是否符合学科或兴业发展的要求

     

    毕业要求是否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是否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

     

    课程名称是否准确、合理

     

    课程安排先后顺序是否科学

     

    实践环节设置比勢是否合理

     

    学分、学时

    总学分是否合理

     

    总学时是否合理

     

    各门课程的学时数是否合理

     

    综合评价及意见、建议(可另附页)

                                      专家单位:                专家签字:

            

    说明:表中评审项目和内容仅供参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描述


    附件2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度调查表(学生)      

    学院名称:                                                      毕业年份:

    培养目标

    自身是否已具备

    母校的培养是否有助于该项的提升

    具备

    一般

    部分具备

    具备

    非常有帮助

    有帮助

    一般

    没有帮助

    完成没有帮助

     

    培养目标1:

     

    1.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坚持立德树人理念,信念坚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1.3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度的职业认同感和师德素养。

     

     

     

     

     

     

     

     

     

     

     

     

     

    培养目标2:

     

    2.1掌握历史学科核心素养内涵,能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2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

     

     

     

     

     

     

     

     

     

     

    2.3善于创新,具备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培养目标3

     

    3.1能够将学科育人、管理育人与合作育人有机结合。

     

     

     

     

     

     

     

     

     

     

    3.2善于在历史教学中进行育人活动。

     

     

     

     

     

     

     

     

     

     

    3.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胜任班主任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综合育人活动。

     

     

     

     

     

     

     

     

     

     

    培养目标4

     

    4.1具备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动态。

     

     

     

     

     

     

     

     

     

     

    4.2能够与自身教学实际相结合,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总体评价及建议

     

      说明:1.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请在对应栏内划“√”


    附件3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

    毕业生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调查表(用人单位)

    学院名称:                                                    毕业年份:

    培养目标

    自身是否已具备

    母校的培养是否有助于该项的提升

    具备

    一般

    部分具备

    具备

    非常有帮助

    有帮助

    一般

    没有帮助

    完成没有帮助

     

    培养目标1:

     

    1.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坚持立德树人理念,信念坚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1.3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度的职业认同感和师德素养。

     

     

     

     

     

     

     

     

     

     

     

     

     

    培养目标2:

     

    2.1掌握历史学科核心素养内涵,能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2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

     

     

     

     

     

     

     

     

     

     

    2.3善于创新,具备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培养目标3

     

    3.1能够将学科育人、管理育人与合作育人有机结合。

     

     

     

     

     

     

     

     

     

     

    3.2善于在历史教学中进行育人活动。

     

     

     

     

     

     

     

     

     

     

    3.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胜任班主任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综合育人活动。

     

     

     

     

     

     

     

     

     

     

    培养目标4

     

    4.1具备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动态。

     

     

     

     

     

     

     

     

     

     

    4.2能够与自身教学实际相结合,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总体评价及建议

     

    说明:1.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请在对应栏内划“√”


    附件4

    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专业

    本科毕业生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学生)

    学院名称:                                                  毕业年份:

    培养目标

    自身是否已具备

    母校的培养是否有助于该项的提升

    充分

    具备

    一般

    部分具备

    具备

    非常有帮助

    有帮助

    一般

    没有帮助

    完成没有帮助

     

    培养目标1:

     

    1.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坚持立德树人理念,信念坚定、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1.3具有深厚的教育情怀、高度的职业认同感和师德素养。

     

     

     

     

     

     

     

     

     

     

     

     培养目标3

    2.1掌握历史学科核心素养内涵,能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2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

     

     

     

     

     

     

     

     

     

     

    2.3善于创新,具备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培养目标3

     

    3.1能够将学科育人、管理育人与合作育人有机结合。

     

     

     

     

     

     

     

     

     

     

    3.2善于在历史教学中进行育人活动。

     

     

     

     

     

     

     

     

     

     

    3.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胜任班主任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综合育人活动。

     

     

     

     

     

     

     

     

     

     

     培养目标4

     

    4.1具备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动态。

     

     

     

     

     

     

     

     

     

     

    4.2能够与自身教学实际相结合,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总体评价及建议

     

    说明:1.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

    2.请在对应栏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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