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党建工作  学生工作  院友风采  延大首页 
学生工作
 管理制度 
 自主管理 
 学生活动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管理制度>>正文

 

延安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形成优良学风、校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延安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规范日常行为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它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 校园行为规范

第三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4.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条 举止文明,言行有礼。

1.师生同学见面以礼相待,相互问好。

2.仪表端庄,衣着打扮整洁大方,符合学生身份及场合需要。在公共场所不穿背心、短裤、超短衣裙和拖鞋。

3.谈吐有礼,语言与场合相宜。提倡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异性交往言行举止得体。

4.进办公室应先敲门或打招呼,经允许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翻阅办公资料或打开电脑。

第五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六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不沉迷网络。

第七条 遵守公共规则,保护公共设施。

1.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在公共场所和休息时间,保持安静,不举办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休息的文体活动。

2.自觉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教学设备。

3.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校容校貌,尊重他人劳动;

第八条 在图书馆、体育场馆、餐厅、会场等场所要自觉遵守相应管理规定,规范言行。

1.在图书馆,保持安静,勿扰他人;借阅图书不乱翻乱扔,保持原有顺序;相互礼让,不代占、强占座位;不在图书杂志上乱写乱画,更不得损毁书刊。

2.参加比赛遵守规则。做文明观众,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运动场秩序,不鼓倒掌、喝倒彩。

3.遵守会场秩序,按时到会,有秩序地离场,不要抢先、拥挤,因故迟到或中途离场,尽量避免影响他人;尊重他人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自觉维护餐厅秩序,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保持餐厅环境卫生,不乱泼乱倒,主动将餐具送到指定回收地点;节约粮食,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九条 提前十分钟到教室,保持安静,做好多媒体教学准备,清洁讲台、黑板,静候老师上课。

第十条 维护教学秩序,若迟到,应在教室外向老师行礼报告,得到许可后方可进入教室。教师宣布上课,同学全体起立,行注目礼。

第十一条 遵守学校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应事先请假,并出具请假条,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班长每节课要向老师报告到课考勤情况。

第十二条 上课时保持良好精神风貌,仪容仪表整洁得体。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做好笔记。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自觉遵守考风考纪。

第十三条 爱护教具、教学设备;课后注意关闭电灯、门窗以及其他教学设备。

第十四条 保持教室干净整洁,不将食品、饮料等带入教室。不在课桌、门窗、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课后自觉清理垃圾。

第十五条 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有关人员检查,服从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 遵守作息制度,晚间迟归要主动进行登记。不影响他人休息,保持安静尽量减少打扰。

第十七条 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不乱涂乱画乱挂,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废弃物;自行车整齐停放在指定位置,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换洗衣物、整理内务、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 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保持公寓环境安静有序,不在公寓区域喧哗、打闹,嬉戏,尽量减少对他人的打扰。

第十九条 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公寓;严禁使用未经学校批准的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接电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骗,知晓报警、消防、急救等电话;休息和外出时,要及时关好门窗,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询问、报告,确保公寓治安安全。

第二十条 爱护公寓公共设施,若有损坏及时报修;爱护消防设施;外出时及时关闭水电。

第二十一条 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同学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相互尊重,友好交往。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地 址:中国·延安·延大新校区
电 话:0911-2650581
邮 编: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