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类 别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 (10分) |
政治思想 (分值5分)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得2分 |
1、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班级后10%名的学生,当年不得评优、入党,不得享受奖、贷、助、减、补等待遇。 2、对连续两次排名都在班级后6%名的学生,将在全系进行通报批评。 3、对连续两学年排名都在班级后6%名的学生,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4、满分累计可超过100分,也可负分。 5、考评工作由学生会卫生部、学习部、体育部、各班班干部提供相关考勤材料,班长负责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统一考评。考评成绩由班主任审核并公示。 6、综合考评必须在每学期第一个月内完成。并上报学工办存档。 7、本细则解释权归历史系。 |
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出勤率100% 者得3分,请假一次扣0.2分,旷一次扣1分,可以得负分 |
参加非法组织,炮制、张贴、散发反动宣传品,呼喊反动口号、在校内外进行非法聚集者,散布、制造网络谣言者,每人每次扣3分(以学院通报批评为准) |
道德品质 (分值5分) |
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个人修养,为人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得5分 |
从阳台上乱泼污水、乱扔垃圾,在宿舍涂画、踩脚印、打球印者每人每次扣2分(以学院通报批评为准) |
待人接物无礼貌、故意顶撞师长者,每人每次扣3分(以教师反映情况为准) |
学 习 方 面 (总分20分) |
学习态度 (基础分5分) |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考试作弊现象者得5分 |
本学期无故旷课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可得负分) |
考试作弊者每人次扣5分 |
学习成绩 (基础分0分) |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10%名得11分 |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11~50%得9分 |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51~90%得7分 |
学习名次排列班内91~100%得5分 |
单科前三名者每一门次得1分 |
补考一门者扣2分 |
科研创新 (基础分0分) |
本学年外语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者加4分,达到国家六级水平者加6分 |
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者每项加4分 |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普通论文者加6分、核心论文者加8分;在各类征文比赛中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省级以上奖励者加4分 |
生活纪律 (总分20) |
卫 生 (基础分6分可获加分可得负分) |
能认真履行宿舍值日生职责,卫生工作积极,个人卫生习惯良好者得6分 |
宿舍被评为历史系优秀宿舍者,每人每次加1分;被评为历史系最差宿舍者每人扣1分 |
个人床铺不整洁(乱堆衣物不叠被子)者,每人每次扣2分,检查时不配合检查工作或拒绝检查的宿舍每人每次扣2分 |
劳 动 (基础分0分) |
参加义务劳动出满勤者加3分,有突出表现者加1分 |
参加集体义务劳动每次无故不到者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由班长酌情打分) |
班团活动 (基础分3分) |
一学期全勤者加3分 |
无故不到者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此项以班级考勤记录为准) |
请假一次扣0.2分(以正式假条为准) |
纪律 (满分8分可得负分) |
私自在外租房居住者,一经查实扣5分 (以历史系查实为准) |
上夜网、夜不归宿者每次扣4分(以历史系或学院学生会安检部查实为准) |
打麻将、赌博者每人次扣3分(以历史系查实为准) |
私拉电线,使用电饭锅、热水器等学校禁用的大功率用电器及违章用电者,每次扣3分(以历史系或学生会查实为准) |
晚归或熄灯后大声喧哗、打闹或以其它情况影响他人休息者 每人每次扣1--3分(以相关管理单位通报为准) |
违反礼堂、餐厅、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每人每次扣2分(以历史系或学生处查处为准) |
异性交往举止不文明或造成不良影响者每人每次扣2分 (以历史系或学生处查处为准) |
违反以上条款受到系、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按奖惩相关规定扣除相应分数 |
文体活动 (总分20) |
文化艺术 (基础分0分、可获加分) |
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参加而未获奖者每项活动加1分 |
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获奖者,获得系级奖励者每项得2分、校级奖励者每项得3分 |
代表系参加学校活动获奖者每项加4分,同类活动以最高分为准; 参加而无故弃权者扣2分 |
体 育 (基础分8分、可获加分可获减分) |
无故旷早操一次者扣1分,可以得负分,全勤者得8分 |
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参加而未获奖者每项活动加1分 参加校、系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获奖者,获得院级奖励者每项得2分、校级奖励者每项得3分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活动获奖者每项加4分,同类活动以最高分为准; 参加而无故弃权者扣2分 |
参加校运动会根据得分情况,每得1分奖2分 |
好人好事 (总分10) |
社会实践 (基础分0分,可获加分) |
个人或团队参加社会实践并提交相关材料字数达5000字以上者每人每次加2分 |
参加团委组织的“三下乡”活动者每人每次加3分 |
被评为省级以上社会实践调查者加4分 |
好人好事 (基础分0分) |
受到系内公开表扬者每次加1分,受到学校公开表扬者每次加2分 |
参加无偿献血者每次加2分 |
通讯稿件 (基础分0分) |
在校内外各大媒体上发表通讯稿件每篇加1分 |
在知名网站发表通讯稿件每篇加2分,最多不超过8分 |
奖 惩 (总分10) |
省 级 |
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者每人每次加10分 |
校 级 |
被评为校“三好”、“优干”、“优团”、“团干”等表彰者每人每次加8分。 |
院 级 |
受到系级表彰者每人每次加6分 |
班 级 |
未受到任何奖惩者,每人得基础分5分;班团、校、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每人加2--4分 |
处分者 |
受到浮动警告处分者扣5分,警告处分者扣10分,严重警告者扣15分,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扣20分 |
民主测评 (总分10) |
优 |
民主测评在本班排列名次前10% 者,得10分 |
良 |
民主测评在本班前30% 者,得8分 |
中 |
民主测评在本班前30-90% 者,得6分 |
差 |
民主测评在本班后10% 者,得3分 |